2017年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高层次人才

招聘简章

 

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成立于2016年,是经中共青岛市委、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,依照法定程序组建、实行企业化管理、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,主要负责青岛国际邮轮港的开发建设、运营管理、招商引资、制度创新、综合协调等工作。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建立青岛国际邮轮港建设推进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》(青委〔2016〕102号)和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青岛市功能区职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青厅字〔2014〕30号)的有关要求,现就2017年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:

一、招聘职位

  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副局长1名,产业促进部副部长、邮轮游艇事业部副部长各1名。

二、资格条件

   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。其中,外籍人才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来华工作资格条件。

(二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
(三)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、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。

年龄、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月13日。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。
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
(一)报名时间:2017年1月13日至2月10日。

(二)报名材料:

《2017年青岛蓝谷管理局招聘职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2);本人身份证或护照、学历和学位证书(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;外籍人才应出具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,且需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);个人简历、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(成果)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,应聘职位所需的有关材料。

(三)报名方式

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,限报一个聘任职位,于2月10日16:00前,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(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)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。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,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,逾期不再受理。

邮件“主题”栏和发送到邮箱的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:“姓名-报考岗位”,如张三-产业促进部副部长。应聘人员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。

(四)资格审查

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。

四、考试考核

考试考核在市相关部门监督下,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、专业知识和适应所聘用岗位要求的能力等。考试考核时间和形式等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依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,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,并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体检。

五、公示聘用

对考察体检合格的,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(http://www.qdhrss.gov.cn)“青岛市面向全球引进海洋高层次人才专栏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,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,与招聘单位签订聘任合同,确定聘任关系,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、工作目标、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。

因考察体检、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任资格等空缺出的名额,根据职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情况,确定递补人选。无合适人选的,该职位空缺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单位名称: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

咨询电话:0532—82986615

通讯地址:中国青岛市北区新疆路6号

电子邮箱:ylgglj@163.com。

邮    编:266005

监督电话:0532—85912339

 

附件:

1.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

2. 2017年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招聘职员报名登记表

附件链接: 2017年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高层次人才招聘